送走了何凌,沈悠不由陷入了沉思。
歌曲的授权不能随便让渡,戏曲的改编权就更不能轻易售卖了,为了爱惜好自己的羽毛,同时也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就听何凌的,等找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再出手吧。
可是,都留着不卖,眼前这资金紧缺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虽然何凌承诺会帮自己解决那六十万房租差额以及戏班后续投入所需的资金,可沈悠却并不打算找她帮忙。
正如他跟何凌说的那样,明星工作室可以接受合资,戏班的经营却是一定要抓在他一个人手上的。
既然戏曲和音乐这两大属性暂时都没有办法变现,那就只能在文学属性上多想点办法了。
传统文学的出版和发行或许需要一些时间,一些新兴的文学载体和结算方式倒是不必这么麻烦。
他可是知道,有些文学作品并不需要出版,只需发在互联网上让人浏览,就能根据点击量、订阅和打赏获得不菲的稿酬。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网页】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使用【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网络。
收藏网址:www.haimabooks.com
(>人<;)